关于依法取缔“新天地教会”的公告
经查,“新天地教会”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,属于非法民间组织。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和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九条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对“新天地教会”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。
特此公告
哈尔滨市香坊区民政局
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